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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103年9月5日台灣票據交換所新聞稿

臺灣行動支付(股)公司於9月5日正式成立 「行動商務」最後一哩建設「行動支付」平台年底啟動

		
  為因應全球「行動商務」發展情勢,協助我國金融產業構建安全便捷之「行動支付」服務,支援產業拓展「行動商務」,進而提昇我國金融產業與整體經濟之競爭力,國內三大結算機構—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業務發展基金會(以下簡稱台灣票交所)、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財金公司)與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(以下簡稱聯卡中心)整合32家金融機構及悠遊卡(投控)公司共同投資,於今(103)年9月5日正式成立「臺灣行動支付公司」,建置我國行動金流平台,信用卡、金融卡、銀行帳戶等行動支付服務可望於年底上線。

  根據國際市場研究機構TNS公司2014年「消費者跨裝置上網研究」(Connected Consumer Study)調查報告顯示,台灣智慧型手機普及率已由2012年的32%與2013年的51%,快速增至今年的67%,年增率為16%;換言之,台灣每10個人就有近7人屬於「滑世代」的一員。

  社會及經濟活動之興替,新興商業型態之發展,終須「支付」的配合,「行動商務」的發展看似萬事俱備,實則仍缺乏最後一哩的建設,亦即「行動支付」的促成,「行動支付」乃實體支付服務應用科技發展之創新應用,具備不受「時空限制」之特性,是未來數位時代商務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,涉及消費、商家、金融、通訊與資訊等產業,也是發展行動金融的基礎與試金石;鄰近國家或地區如日本、韓國、香港、中國大陸、紐西蘭與新加坡無不積極建置「行動支付」基礎平台,為有效整合各個產業的資源、專業及優勢,經由試驗、磨合逐漸發展出「信任服務管理平台」(Trusted Service Manager,簡稱TSM),以扮演整合產業資源發展「行動支付」服務之關鍵角色。

  由於行動「支付工具」之發行主體為「金融機構」,其安全防護甚於「實體卡片支付」,事涉民眾權益、金融風險及消費者保護,對金融安定之影響甚鉅。再者金融業與非金融業適用之監理法規不同,須承擔之社會責任迥異,金融支付之相關權利與義務,勢須由金融體系概括承擔,此外SD、手機及外掛裝置等多元化安全載具亦同步快速發展,因此綜觀近年來國際TSM(如韓國、香港、中國大陸、日本及美國等)已朝向依產業特性、規格、作業需求等專業領域分工,由金融業或金融結算機構主導建置之趨勢發展,換言之,由金融業建置「金流信任服務管理平台(Payment Service Provider TSM,簡稱PSP TSM)」服務,再與電信業的「行動網路運營商信任服務管理平台(Mobile Network Operator TSM,簡稱MNO TSM)」或「安全元件供應商」介接之模式發展。

  長期以來,票據交換所、財金公司及聯卡中心等三家結算機構提供專業、安全與穩定之金流服務,廣獲社會大眾、金融同業與國際卡組織之信賴與支持,故銀行公會與金融業界期由三家結算機構共同籌設「臺灣行動支付(股)公司」建置PSP TSM 平台;以降低金融機構參與「行動支付」服務市場之系統建置成本,簡化個別金融機構與電信業者或其他安全元件供應商溝通、介接等作業,避免重複投資,並藉以強化社會大眾既有之信賴關係,使金融風險降至最低。案經金管會與中央銀行等金融主管機關支持,嗣經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3年7月2日核准在案,上述3家結算機構、32家金融機構及悠遊卡(投控)公司,於103年9月5日成立「臺灣行動支付(股)公司」,並依「行動商務」發展之需要,乃規劃分:(1)發展金融支付、(2)拓展異業結合、及(3)推廣跨境應用等三階段建置「PSP TSM」平台,第一階段預計年底上線。

  「PSP TSM」平台是金融機構發展「行動支付」之基礎建設,將信用卡、金融卡、銀行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等各種支付工具,透過空中下載(Over The Air,以下簡稱OTA)方式,快速且安全載入消費者手中的SIM卡、SD記憶卡、手機內建NFC晶片或外掛式裝置等行動裝置。

  未來,金融機構可透過「臺灣行動支付公司」公平取得「PSP TSM平台」之服務,藉以發展「行動金融服務」,並有助於健全金融支付系統之安全與穩定運作,提升金融產業及國家整體競爭力,預期將可加速「行動支付」之拓展,進而帶動「行動商務」之發展。

  就企業而言,不僅可以在網路(虛擬商店)上收取商品價金,亦可在實體商店取得電子價金以完成交易,除可增加成交機會、提高效率、減輕收受及管理現金的成本外,並可降低從業人員的作業風險,藉以發展O2O創新服務與掌握商機。

  就消費者而言,透過「行動裝置」管理及使用支付工具,即可選用信用卡、金融卡或悠遊卡在商店使用NFC近端消費,亦可在網路上辦理消費、繳費、繳稅等支付,除可大幅提升交易的便利性、免除找零及攜帶現金的麻煩、以及提升轉換或使用不同支付工具之便利性外,並可提高網路交易的安全性,不論在實體商店或網路商店均可輕鬆消費。

  就經濟發展而言,「行動支付」等電子支付工具,可促進我國非現金交易市場之發展,降低交易成本,提高交易效率,活絡經濟發展;另經由金融體系主導「行動支付」,除有利金融監督與管理外,並可結合既有金融電子支付網絡,強化民眾的信賴、保障民眾權益;此外,尚可進一步將國內「電子商務」服務拓展至國際。

  就安全元件產業而言,「臺灣行動支付公司」未持有或直接參與上游安全元件(SE)的生產,必須透過與「群信公司」等電信業者或其他安全元件發行商(SEI)合作,取得USIM、SD卡、手機內建晶片或外掛式裝置等授權後,始能載入相關應用服務;因此,對特定廠牌或型態等非市場因素無偏好考量之必要,實有助於相關產業之公平競爭與健全發展。

  目前已有臺灣銀行、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上海銀行、台北富邦、國泰世華、高雄銀行、兆豐銀行、農業金庫、台企銀行、台中銀行、新光銀行、陽信銀行、三信銀行、淡水一信、花蓮二信、中華郵政、聯邦銀行、遠東銀行、元大銀行、永豐銀行、玉山銀行、萬泰銀行、星展銀行、台新銀行、大眾銀行、日盛銀行、中國信託、南資中心等32家金融機構,與「臺灣行動支付公司」簽署合作備忘錄,共同推展行動支付服務,可望於今年底首批上線,提供客戶全方位行動金融服務,實現安全便捷的行動新生活。